□ 釜山市宣佈,爲支持釜山市民在災難和事故發生時的生計穩定,將從2026年2月起擴大並加強市民安全保險的保障項目和限額。
○ 市民安全保險是市政府運營的“免費災害·事故保險制度”,凡是在釜山市完成居民登記的市民(包括登記的外籍人員),無需額外辦理手續即可自動加入。
○ 無論事故發生在韓國國內任何地區均可獲賠,並且可以與個人實損保險等其他保險重複賠付,無論是否已投保其他保險。
□ 自2026年2月起,釜山市民可以通過市民安全保險獲得以下10個項目的保障:▲地陷(地面沉降)傷害死亡及後遺症 ▲爆炸、火災、坍塌、山體滑坡傷害死亡及後遺症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發生的傷害死亡及後遺症 ▲學校區域(School Zone)交通事故受傷治療費 ▲自然災害死亡 ▲社會災難死亡 ▲性暴力犯罪受害補償金等。
※ 詳細保障內容(韓語、英語)
https://www.busan.go.kr/depart/ahinsurance
https://www.busan.go.kr/eng/busan-citizen-safety-insurance2026
□ 市政府對過去四年(22.2.1.~25.12月)的市民安全保險運營結果進行了分析,爲了加強市民的實際獲益,擴大了保障性高的項目,並強化了與市民生活密切相關的災難應對爲核心的保險體系。
○ 隨着因急劇氣候變化導致大規模自然災害和密集人羣事故等社會災難發生的可能性增加,自然災害和社會災難的死亡保障金額從原來的1,300萬韓元提高到2,000萬韓元,以加強對受害市民的支持。
○ 特別是,“地陷(地面沉降)”事故保障是全國廣域自治團體中首次引入的保障項目。最近,釜山地區由於上、下水道管道老化、大規模施工等原因,導致地陷事故發生的隱患增加,市政府新設了在地陷事故導致傷害死亡及後遺症時,最高可獲賠1000萬韓元的項目,以加強對與市民生活密切相關的災難的應對。
○ 此外,性暴力犯罪受害補償金將從原來的12歲以下擴大到所有年齡層,以擴大對受害者的保障範圍。
□ 同時,爲了提高市民安全保險的實效性,還將通過市與自治區之間的職責分工,共同推進保險運營體系的改善。
○計劃將▲市民安全保險作爲以大型災難爲中心的廣域保障體系運營,▲區民安全保險作爲以生活型事故爲中心的補充保障體系運營,從而減少保險的重複加入,並加強市民福利。
□ “市民安全保險”可在事故發生日或後遺症診斷日起3年內申請理賠,只要事故發生當時是釜山市民,無論當前住址或事故發生地區在哪裏,均可在保障項目的限額內申領保險金。
○ 符合多項保障項目要求的情況可重複賠付,也可與各自治區運營的區民安全保險疊加獲賠。
□ 2026年2月以後發生的事故,請諮詢韓國地方財政公濟會(☎1577-5939),2022年至2026年1月期間發生的事故,請諮詢DB(DB)損害保險聯合體(☎1522-3556)。
□ 朴亨埈市長表示,“將加強支持,使市民安全保險成爲日常生活中堅實的社會安全網。” 他還表示,“我們將竭盡全力將釜山建設成爲一個安全的城市,讓市民在發生意外事故和災難時也能安心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