釜山地區大型超市和企業型超市(SSM)將于每月第二、四周星期日停業。每天午夜12時至第二天上午8時停止營業。
據釜山廣域市表示,自2月24日起將根據東區、東萊區、金井區、機張郡等4個區郡大型超市的「流通企業相互發展及傳統商業保存區域制定等有關條例」,對釜山地區大型超市和企業型超市等120余家店鋪營業進行規制。釜山北區政府自去年起開始進行規制,中•西•影島•釜山鎮•海雲臺•沙下•江西•蓮堤•沙上區政府等自上月起,南•水營區政府自2月初起進行規制。東萊區政府自2月24日起開始進行規制,但上班時間限制將于3月1日起實行。
釜山區、郡的條例實行根據現有的流通產業發展法進行。因流通法修訂案上月獲得國會批准,在發揮實際效力之前需等待6個月以上,因此為保護傳統市場和胡同商圈而根據現有的法律修訂條例。因為預計修訂流通法將于7月24日起實行,釜山區、郡政府將于8月起重新展開條例修訂。
修訂流通法內容為大型超市和企業型超市于每月周日或者公休日實施2天義務停業,每天午夜12時至第二天上午10時停止營業及入店預告制度、義務停業違反3次時停止營業、開設營業點時需提交商圈影響評價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