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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釜山國際交流財團外國人留學生獎學金生招募啟事

2013-02-07 閱讀  640
內容

    釜山國際交流財團為了培訓海外優秀人才,培養親釜山人際關係招募「釜山國際交流財團外國人留學生獎學金生」,希望釜山所在大學在學中優秀留學生踴躍申請。


1. 申請資格及選拔人數

(1) 申請資格 申請者要滿足以下全部條件

 - 以申請日期准,登記並居住在釜山地區的外國人

 - 釜山地區大學在校生及究生,在校一年以上,並計畫繼續學習1年以上的留學生

 - 在校期間及上一學期的學分平均80分以上者(滿分100分) ,韓語能力考試(TOPIK3級以上者

  ※韓語等級考試(TOPIK4級以上者給予加分(以申請截止日期准,有效2年以內)

 - 大學(學長或者導師)推薦的學生

 - 韓國政府或者其他機關提供的類似學金受益者除外

  ※成績優秀學金生及其他學費減免者可申請

 - 過去釜山國際交流財團體提供的學金受益者除外


(2)選拔人數:15

  ※按照申請率,選拔人數會有變動,預計考慮國籍比率後選拔


2. 學金支援內容

(1)支援金額 :每人200萬韓元/年 (20萬韓元/×10個月)


(2)學金期限10個月(20133月~12月)


(3)學金髮放辦法

 - 釜山國際交流財團逐月定期給學金生名義的帳戶匯款

 - 每月確認在學及外國人登記與否後發放

 - 實施上半年活動評價後未達到標準,要求改善並停止發放


3. 選拔日程及審

(1) 選拔基本方針

 - 建立與釜山友好關係,選拔可增進友好交流的人才

 - 選拔承擔釜山國際交流財團宣傳大使作用的人才

  ※主動參與財團辦的各種活動,並協助工作


(2)選拔日程

 - 申請日期 :截至2013. 3. 8(週五)發送掛號郵件或直接存取

 - 文檔審及合格者名單公佈:2013. 3. 13(週三)

 - 面試審2013. 3. 21(週四)

 - 最終合格者名單公佈:預計2013. 3. 27(週三)


(3)學金生審

 - 經校推薦後,財團將組成學金生審委員會,進行評選

 - 依據學金生審委員會評定,給自我介紹書及推薦書等評分

 - 綜合考慮申請者成績、申請動機、人品、潛力等條件


4. 申請方法

(1)申請部門 :所屬大學的留學生支援部門


(2)申請日期 :截至2013. 3. 8(週五)17:00


(3)提交文檔:

 - 申請書(附件格式)1

 - 護照影本及外國人登錄證影本 各1

 - 在學證明書及成績證明書(全學期的成績) 各1

 - 自我介紹書(附件格式)1

 - 推薦書(學長或者導師)1

  ※ 申請人及推薦人的個人簡歷(包含推薦者的通訊處)及需有推薦者的簽名蓋章

  ※ 非形式上的一般推薦書,需包含申請者個人的具體資訊內容。

 - 其他相關文檔 各1(僅適合部分條件符合者)

  ※ 例)公認英語等級考試的成績單,各種獲憑證及志願服務活動的資料等


(4) 注意事項

 - 申請書的英文姓名按照護照

 - 所有材料使用A4

 - 財團不接受申請書,需向所在高校提交申請書

 - 成績證明書必須是所在大學發行的公認成績單

 - 推薦書必須是推薦者本人寫後由推薦者蓋章、簽名

 - 按照申請書規定的所需資料目錄, 按順序整理提交申請資料

  (例:按申請書+護照影本+外國人登錄證影本+在學證明書+成績證明書+韓語等級考試(TOPIK)省級證明書影本+自我介紹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