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命令變更通告事項》
釜山市決定,在繼續維持現行的保持社會距離第1.5階段的前提下,自5月31日至6月13日的2週期間將飯店、咖啡店、娛樂設施、練歌房等營業場所的運營限制時間從22點調整至23點。
防疫守則
區分: ▴娛樂設施5種(娛樂酒吧、音樂酒吧、抒情酒吧、舞蹈廳(舞蹈場)、獵愛酒吧)、德撲酒吧及德撲遊戲廳、練歌房(含投幣練歌房)飯店及咖啡店(含無人咖啡店)、便利店、路邊小吃攤
現行 ☞ 22點 ~ 次日5點限制運營
調整以後 ☞ 23點 ~次日5點限制運營
* 飯店、咖啡店、便利店、路邊小吃攤自23點~次日5點僅允許外帶及配送
◈ 針對違反防疫守則的營業場所將執行包括處以罰款並給予禁止集合2周處分在內的零容忍制度…維持作爲全國共同事項的禁止5人以上集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