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高危險設施禁止聚集/部分設施限制聚集及室內國公立設施停止運營
- 禁止聚集: 夜店類娛樂酒吧、抒情酒吧、舞廳、捕愛酒吧、直銷宣傳館
- 限制聚集(9.10. 15點起): 娛樂酒吧、音樂酒吧、練歌房、自助餐廳、網吧、室內集體運動(GX類)、 300人以上大型學院 (9.17. 15點起)
* 遵守符合各行業特點的升級版防疫守則,違反防疫措施時,採取一次性出局制度,設施內出現傳染時, 考慮對同行業採取全體禁止聚集的方案
- 全體託兒所休院
2. 中危險多重利用設施及限制聚集設施防疫守則義務化措施
- 浴池業限制聚集(9.10 12點起)
- 學院(未滿300人)、遊戲廳、DVD房、殯儀館、電影院、結婚禮堂等
- 佩戴口罩、運營電子出入名冊、遵守保持距離(2m)、嚴格測量體溫等
3. 宗教設施加強防疫措施(僅允許非面對面禮拜)
- 禁止全體宗教設施等面對面聚會、活動、就餐
- 但是難以進行在線禮拜的教會允許進行50人以下的面對面禮拜
4. 學校及學院調整密集度
- 上學人員高中調整爲2/3、其他學校調整爲1/3
5. 體育賽事轉換爲無觀衆比賽
- 職業棒球、足球等體育賽事及體育大會以無觀衆形式進行
6. 禁止聚集、聚會、活動聚集(室內50人、室外100人以上)
*按照人數標準舉辦時,仍需遵守防疫守則,如佩戴口罩,到場人員之間保持2M(至少1M)距離等
- 針對未註冊及非法傳銷項目說明會、針對非特定人羣舉辦的投資說明會等活動發佈緊急聚集行政命令
7. 公共機關及民間企業緩解工作密集度
- 公共機關實施1/3居家辦公
- 實施時差上下班制、彈性工作制及居家辦公限制上班工作人員數量
8. 海水浴場提前關閉,封鎖民樂水邊公園(8.21. 0點)
- 海雲臺、鬆亭、廣安裏、鬆島、多大浦、日光、林浪海水浴場等7處
- 停止便利設施運營,加強防疫管理(限制聚集)
請務必遵守保持社會距離第二階段國民行動指南!
身體出現發熱、呼吸器官症狀(咳嗽、咽喉痛、肌肉痛)等不適時,禁止外出、上班、上學
除訪問醫療機構、購買生活必需品、上下班外,延期或取消不必要的外出、聚會、在外就餐、活動、旅行等
- 就餐 儘量打包、外賣,避免在餐廳就餐
- 運動 在家運動,儘量避免前往體育設施
- 聚會 在各自家中舉辦非對面聚會,避免直接見面
- 購物 在線下單,避免訪問商店
外出時,遵守佩戴口罩等防疫守則,儘量避免前往無法通風且人多的密閉、密集、密切(3密)場所
- 佩戴口罩 室內必須佩戴口罩,室外無法保持2m距離時佩戴
- 保持距離 人與人保持2m(最少1m以上)
- 噴口水的行爲 禁止大喊、助威
- 身體接觸 禁止握手、擁抱等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