釜山市宣布,为了提高国民健康、预防二手吸烟的危害执行的禁烟地区对象从2015年1月1日开始与面积无关,禁烟对象扩大至所有餐饮店。
这是,自2011年国民健康提高法的修改时,餐饮店的禁烟对象根据面积大小执行的期间终止而执行的措施。因此,2015年1月1日起所有餐饮店将禁止吸烟,若有违法将罚款10万韩元,请各位店主注意守法。
*
’12. 12月 150㎡以上→ ’14. 1月 100㎡以上→ ’15. 1月所有餐饮店禁烟
而且部分餐饮店(例如:咖啡专门店)内设置运营的吸烟席:起初将店内部分空间用玻璃墙等从顶棚到地面隔离使烟无法流入其他空间而设置的空间也在去年2014年的12月末截止终止了其特列期限,因此,自2015年1月1日起店主和管理人员不能在店内运营吸烟席,所有店内须遵守全面禁烟。
釜山市工作人员发布,“为更快地执行禁烟区域制度,从今年的1月开始在3个月内全面展开集中引导和宣传活动”
而且,我市为了快一步执行禁烟制度,将所有餐饮店执行禁烟、吸烟席期限终止等餐饮点相关人员需要遵守的事项以宣传单方式制作并发行宣传,并同时进行3个月的集中引导和严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