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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D-2、D-4签证打工时,必须获得“滞留资格外活动许可”

[釜山生活小指南] ①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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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外国留学生的日益增多,留学生到韩国从事兼职工作(打工)的现象也越来越多。留学签证(D-2)与一般研修签证(D-4)都是为了学业而给予滞留资格的签证,原则上不可兼职。但若具备一定韩国语能力水平,并向该校留学生负责人取得“滞留资格以外活动的许可”,可从事一些兼职活动(时间制就业)。一般研修要在资格赋予(或入境日)起6个月之后才可以兼职,小初高在校生即使持有D-4签证也禁止兼职。


被许可的兼职时间根据韩国语能力和留学种类不同,工作日为10至30小时,周末和假期不限。兼职方面包括一般翻译,餐厅辅助,一般办公辅助,观光咨询辅助,免税店销售辅助等。不允许建筑业、制造业、个人家教补习、脱离学生身份的活动、外卖代行骑手、未成年为对象的外语教育机构等兼职。


如需兼职,需开通“滞留资格以外活动的许可”,手续费2万韩元。报考流程为:第一,就职地点填写工作合同及时间制就业确认书;第二,到本校留学生负责人处领取同意;第三,凭护照、外国人登陆证、综合申请书、成绩证明、语言能力证明材料、就业处事业者登陆证副本、标准劳动合同副本等材料到出入境管理事务所或者在线办理;第四,获得出入境管理事务所授权;第五,上岗。 未获取“滞留资格外活动许可”便进行兼职时,如被告发将属于非法就业,会按照出入境管理法被强制驱逐出境或是劝告自行出境,且会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2000万韩元以下罚款。


某些非道德就业场所在不签订劳动合同或是时间制就业确认书的情况下,诱导非法就业,骗取金钱或是被告发的事例时有发生,需警惕。


留学生(D-2)、语言进修生(D-4-1)打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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